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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結婚是這麼回事 

去年5月就結婚,卻是到最近才真正開始體會婚姻。
 
話說婚後一年仍在日本享受單身逍遙,今年搬回台灣後,又飛到南美進行三個月的自助旅行,現在,終於開始只有兩人的同居生活,而且是「以婚姻之名」,於是,我發現了不同。

首先是關於保險。
 
朋友L 在安泰人壽工作,我和傑克請他幫我們規劃保險,一切都談妥之後,L 問我要怎麼保。
 
「嗄?什麼意思?」我一臉茫然。
 
「因為保險有主約和附約,也就是說你必須保壽險﹝主約﹞才能加掛醫療險和癌症險﹝附約﹞。」L 認真地解釋。
 
「所以呢?」我有聽沒懂。
 
「你有兩種方法,一種是掛在配偶的壽險下面,一種是你自己另外保一個壽險。」L 露出有為青年的表情開始分析說明。
 
「差別是什麼?」我還是沒懂。
 
「掛在傑克的壽險下,你就不用再繳這部分的保費,另外保一個你自己的,每年就要多繳錢。不過,如果你們的夫妻關係並非因為一方死亡而終止了,這個約也就終止了。」L 講越專業。
 
「並。非。因。為。一。方。死。亡。而。終。止‧‧‧你是說離婚喔?」我馬上化繁為簡。
 
「呃‧‧‧沒錯。」L 一臉尷尬彷彿說錯話觸我霉頭。
 
「所以說,如果離婚,我所有的保險就沒了,我必須再重新投保?」我瞪大眼睛提高分貝,簡直不敢相信。
 
「而那個時候她年紀也比較大了,所以保費會變高?」傑克興致盎然地跑來參一ㄎㄚ。
 
「呃‧‧‧是沒錯‧‧‧可是以你們兩個,這種情形應該不會發生啦!」L 急得搖手搖頭,慌忙滅火。
 
「那可不一定,世事難料!」我和傑克互看一眼,異口同聲地說。
 
真不敢相信,婚約對保險竟然這麼有影響力,原來婚禮上的「誓言」不是說說而已,那一式兩份的「契約書」﹝結婚證書﹞也不是簽好玩的,一旦不守信用毀約,不僅沒了婚姻也沒了保險,人生從此彩色變黑白!一番討論後,我和傑克決定兩人分開保,倒不是我們對自己沒信心,而是保險既然是為了預防「萬一」,何必為了一年省個幾千元而冒「萬一」的險呢?
 
然後是關於家庭開銷和報稅。
 
交往10年,約會不是他出錢就是我出錢,從來沒算過,也從來不在意,但現在要「一起養一個家」,於是有生以來第一次,我們把彼此的資產負債都拿出來攤在陽光下,討論用什麼方式合理又有效率。
 
我們都不是愛計較的人,但我們都是organized的人,既然決定用公基金的方式,我們就努力把一切弄得乾淨透明。我一個人生活那麼多年,從來沒對每月開銷像現在這麼清楚過,從前那種「一人飽全家飽」的渾噩日子已過去,「持家」的重責大任突然把我們變成像會計師一樣嚴謹精明。
 
報稅也是,兩個人有三種報法,我們還得一一算過才知道哪個比較有利,法律上的夫妻關係突然讓我們在金錢上「不得不」變得好緊密。
 
然後,我們搬入屬於自己的新居,卻發現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真不容易。
 
以前怎麼沒問題?
 
因為英國和日本是我的「地盤」,所以傑克來探望我的時候,當然照我的方式生活;同樣的,我到挪威都是照他的習慣,婚後住在婆家也是依循他們家的規矩。
 
那現在呢?
 
這是我們兩個共同的家,所以規矩要一起定,可是我們的尺根本不一樣,是要怎麼丈量出共同的尺距?舉凡牙膏怎麼擠、吸塵器擺哪裡、鞋櫃該有多少米,什麼都可以爭議,也都各自說得出一番道理,但最後往往不是誰比較有理,而是我們願意妥協到什麼境地。
 
記得還在裝潢的時候,傑克媽建議我們用空間區分,譬如說客廳歸他管,廚房歸我管,這樣就不用每件事都得討論﹝或爭執!﹞。可是,
1.      我們家就這麼丁點大,而且空間都盡量打通,如果客廳綠的廚房紅的,那還像話嗎?
2.      分區意味「責任範圍」,但我並不想落入「男人修水電女人進灶ㄎㄚ」的傳統邏輯!
 
我喜歡跟傑克一起下廚,雖然這表示我必須忍受他切菜切不仔細外加水花濺滿地;而我也願意修馬桶,雖然傑克可能寧願自己累一點也不相信我可以把幫浦搞定。
 
說了半天都是些柴米油鹽醬醋茶外加錢的問題,果然全都是實際到不行的東西,原來結婚就是把戀人從雲端拉回大地,怪不得爸媽總說只有浪漫的婚姻走不下去。
 
還好,我們還是會一起喝紅酒、聽音樂、看DVD,晚上找個夜貓子café窩著談心,週間偷閒去新竹高雄遊憩,浪漫雖然不能當飯吃,卻要當柴燒,總要一直添柴加火,才能細熬慢燉一輩子的甜蜜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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